通知公告

兖矿新里程总医院兖矿职工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18/11/19    阅读:17517次

甲类病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

急诊范围

1.体温(腋下)39℃以上者;

2.各种急性出血;

3.各种急性炎症伴高热者(T38℃以上);

4.各种原因所致休克;

5.各种急性意外伤(不含交通事故及打架  

斗殴致伤);

6.各种急性意外中毒;

7.急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心律失常;

8.急腹症;

9.急性尿道疾患、尿闭、血尿、急性肾功  

能衰竭;

10.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

11.昏迷、抽搐、癫痫发作;

12.急性变态反应疾病;

13.急产、难产、难免流产、产前及产后

大出血(适用于城乡居民)。

 

兖矿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备注: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从第二次住院开始,在职职工、退休职工每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50元、200元。
2.住院前3日内符合急诊范围的门急诊费用,可于出院后持相关手续到医保办公室审核报销。

 

医院地址:邹城市矿建东路560号,邹城市公园路498号(东院区) | 邮编:273500

门诊预约电话:0537-5367064 | 东院区门诊预约电话:0537-3360714

急救电话:0537-5381120,0537-3360120(东院区) | 投诉电话:13508976500,15153705120(东院区)

体检咨询:0537-3360701 | E-mail:ykjtzy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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