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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总医院骨科高值耗材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24 阅读:6899次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骨科高值耗材比价采购公告
兖矿集团有限总医院对骨科专用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
一、招标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骨科专用耗材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A包:创伤类
B包:髓内钉类
C包:外固定支架类
D包:脊柱及颈椎固定类
E包:人工关节类
F包:其他植入类
G包:支具类
三、项目编号:YKWYZY-2014-01-07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具有提供货物能力的供应商(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备注:注册资本金大于等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2)参加谈判时,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一份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等药监局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优势可全投或分包投标。
(5)谈判响应文件需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谈判响应方公章,未按本条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供应商应准备谈判响应文件七份,一份正本和六份副本。
提供电子版1份(U盘单独封装,内容必须与纸质文本内容一致。耗材表格以采购方提供样表为准)。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内容应包含授权委托书、公司电话、传真、详细地址、各种质格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简介、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耗材以表格方式列出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价、生产厂家等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
五、投标人发生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不予进入评审并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竞标。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谈判的;
2、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3、谈判响应方串通报价的;
4、谈判响应方向采购人、评审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谈判响应方报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谈判的;
6、谈判响应方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谈判响应方的报价包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税费、装卸费用、二次搬运费、随机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如果报价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3、谈判响应方应提供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4、响应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
七、供货期 : 签订合同后,按我院要求供货6个月;
八、货款支付:
采购人凭加盖公章的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办理资金结算;
九、结果公示:
谈判结束后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网站及院内宣传栏上公示3天后签订合同。
十、投标文件的获取和递交程序:
1、2014年元月24日-元月29日:报名登记获取标书(登记时同时报送资质文件)具体事项可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比价采购办公室沟通。
2、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于2014年2月 10 日9时前在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比价采购办公室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办公地址:邹城市矿建东路560号
联 系 人:吕鹏 王涛
联系电话:0537-538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