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部公告
紧急通知:总医院关于在院内公开招聘在岗护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0 阅读:6924次
总医院关于在院内公开招聘在岗护士的通知
各科室:
为顺利推进心血管病防治中心建设,充分利用、优化院内人力资源市场配置,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上报事业发展分公司批准,拟在院内公开招聘部分在岗护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基础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拟招聘在岗护士15名。凡在我院东院区、济东院区及各社区护理岗位工作,并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的在岗在册护士均可报名。非在册护理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有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护理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受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1日上午11时。
2、报名地点:院人力资源科(新办公楼109室)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总医院院内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见附件1)一份;有三个月及以上进修经历的,还需提供由进修单位或科室出具的《进修鉴定表》(见附件2)一份;与个人业务能力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要求以A4纸型复印。
(二)、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科联合相关部门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基础知识考试(笔试,满分100分)
2、技能操作考试(满分100分)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20名进入技能操作考试。进入技能操作考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满分100分)
本次招聘对经医院批准,到院外或院本部、东院区进行过护理专业进修的人员给予适当加分。连续进修满3个月的加1分,满6个月的加2分,满一年及以上的加3分。多次进修的,按最长进修时间计分,不再累加。
总成绩=基础知识考试成绩×6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40%+进修加分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总成绩排名及招聘人数确定拟招聘人员,并上报院党政联系会研究同意。
五、公示
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及成绩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六、试用
公示无异议者将被安排至护理人员需求科室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由试用科室负责考核鉴定。
七、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经事业发展分公司同意后,正式办理内部调动手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至相应科室工作。对不服从医院安排的,将不予聘用并退回原所在部门。
八、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群众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367023
监督电话:367667
附件1:总医院院内公开招聘护士报名表
附件2:进修鉴定表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