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资部公告

2015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1 阅读:6975次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关于2015年度中初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28号)精神及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现将2015年度中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级别
考试日期和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初级
10月18日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闭卷笔答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
10月18日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按照《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2)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3)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201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试人员须通过www.rsks.sdrs.gov.cn(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并通过现场确认,应试人员因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报错考试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黑白/彩色不限,图像清晰无变形。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9︰008月3日11:30。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完成后,携带以下材料到院人力资源科(新办公楼109室)报名,人事部门审查合格后集中报送集团公司报名点进行现场初审。
请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从业年限证明;
     5、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现场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应于8月5日-8月6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是否为审核通过。若有疑 议,请于8月6日前与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5367023。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和济宁市财政局《关于退付考生考试报名费的通知》(济财综[2013]34号)通知要求,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先缴后退”的办法,考生须在规定网上缴费时间内缴费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返还相应考务费(报名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没有有效成绩单的考生,所缴报名考务费不予退还)。具体退费办法另行通知。
      审核通过的初、中应试人员于7月16日9:00-8月10日16: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网上报名系统显示应试人员信息为“已缴费”的方表示报名成功。
   (三)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应试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2、各报名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应试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务必按时限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3、特别提醒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和考试地点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00-10月18日14:30。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5个市设置考区。(准考证要保存好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  
     六、考试用书
     应试人员可自愿订购考试用书,201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201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内容不变,延续使用2014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
   其他事宜详见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rsks.sdrs.gov.cn/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