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升级切换期间的就医结算
1、自9月29日18:00起停止使用医保卡(兖矿、城镇医保)。
2、各临床科室要于9月29日18:00前将在院治疗的医保患者(兖矿、城镇职工、居民)必须办理出院结算。需要继续在院治疗的患者必须再按普通病人身份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3、9月29日18:00至10月10日8:00期间新入院的参保患者(兖矿、城镇职工、居民),按普通病人身份办理住院手续。待系统升级完成后10月10日8:00开始转为参保人员身份继续住院或办理出院手续(10月15日前办理完转医保手续)。
4、9月29日18:00至10月10日8:00之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医保病人(兖矿、城镇职工、居民),可选择以下方式结算:
(1)现金结算:兖矿医保患者现金结算后到总医院医保科办理登记补报销手续;城镇职工、居民患者到邹城市社保局社会医疗保险处报销。
(2)出院时办理预出院手续暂不结算(联系方式留于出院科室),待10月10日8:00后系统升级完成转为参保病人身份后在总医院住院处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9月29日18:00至10月10日8:00之间门诊(门诊统筹、门诊特病)就医的,实行现金结算,开具发票和明细清单,待新系统上线稳定运行后,在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安排的时间内,持发票和明细清单到就医医疗机构医疗保险部门进行报销。
咨询电话:5367352 5367718
总医院医保科摘录
201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