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兖矿集团总医院社会保障卡启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6/02/29    阅读:8674次

      一、2016年2月27日18点后原兖矿医保卡不得再使用,医疗保险手册(绿本、红本)照常使用。集团公司社会保障卡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门诊收费处、住院处等刷卡窗口需接医保科通知后方可正式启用
      二、医院系统停止运行期间除兖矿医保外其他县市区医保患者就诊按原就诊报销流程执行。系统升级完成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有社保卡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保卡,未领到社保卡参保人员仍按原就诊报销流程办理。
      三、医院系统停止运行期间,兖矿医保普通门诊个人用现金结算,门诊统筹基金不再报销;特病门诊原则上不再进行接诊,急诊的个人先用现金垫付,系统恢复正常后再予以审核报销;须办理住院的先按普通病人入院,系统恢复正常后再按照医保病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需出院结算的,护士站留存患者社保卡,要求患者按住院发生费用的20%到住院处交住院押金,后办理预约出院,不再产生新的费用。系统恢复正常后3月1日-5日期间通知住院患者来院办理正式出院报销手续。
      四、2016年3月1日系统正常使用后兖矿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就医窗口或社会保障卡自助终端机办理就医登记手续,就医结束后,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如账户余额不足,也可以使用银联卡或现金支付。
      五、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应及时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挂失时需缴纳挂失手续费;如不能及时前往发卡银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也可致电发卡银行(建行客户服务中心95533,农行客户服务中心95599)办理口头挂失。
社会保障卡损坏(卡片污损、磁条或芯片损伤)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损坏的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网点办理换卡手续,换卡时需缴纳工本费。
      六、 社会保障卡密码遗忘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密码挂失不收取手续费。
      社会保障卡原始密码是密码信封中的数字,系统随机产生,可以直接使用,如需修改密码,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发卡行柜台修改,也可直接到银行自助设备上自行修改。没有密码信封或者农行卡密码信封内密码为“111111”的,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行柜台激活。                                                                                           
      七、可持社会保障卡到医院自助机或对发卡行自助设备上,根据机器提示,输入密码后,查询社会保障卡账户余额。    
      八、参保人员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到定点医院就医时,需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开具的《挂失申请书》,验证身份后可在门诊和住院按无卡就医,个人医保账户不能使用。
温馨提示:
     社会保障卡不得转借、冒用、伪造。社会保障卡的有效期为10年;
     详情请致电建行客服95533或农行客服95599,或前往就近发卡银行网点垂询。
     社会保障卡切换期间,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医保咨询电话0537-5367352  15726597330    信息科电话:0537-5367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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